六零作文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隋书在线阅读 - 第35部分

第35部分

    其术施行。时高祖作辅,方行禅代之事,欲以符命曜于天下。道士张宾,揣知上意,自云玄相,洞晓星历,因盛言有代谢之徵,又称上仪表非人臣相。由是大被知遇,恆在幕府。及受禅之初,擢宾为华州刺史,使与仪同刘晖、骠骑将军董琳、索卢县公祐、前太史上士马显、太学博士郑元伟、前保章上士任悦、开府掾张撤、前荡边将军张膺之、校书郎衡洪建、太史监候粟相、太史司历郭翟、刘宜、兼算学博士张乾叙、门下参人王君瑞、荀隆伯等,议造新历,仍令太常卿卢贲监之。宾等依何承天法,微加增损,四年二月撰成奏上。高祖下诏曰:“张宾等存心算数,通洽古今,每有陈闻,多所启沃。毕功表奏,具已披览。使后月复育,不出前晦之宵,前月之余,罕留后朔之旦。减朓就朒,悬殊旧准。月行表里,厥途乃异,日交弗食,由循阳道。验时转算,不越纤毫,逖德前修,斯秘未启。有一于此,实为精密,宜颁天下,依法施用。”

    张宾所造历法,其要:

    以上元甲子已来,至开皇四年岁在甲辰,积四百一十二万九千一,算上。

    蔀法,一十万二千九百六十。

    章岁,四百二十九。

    章月,五千三百六。

    通月,五百三十七万二千二百九。

    日法,一十八万一千九百二十。

    斗分,二万五千六十三。

    会月,一千二百九十七。

    会率,二百二十一。

    会数,一百一十半。

    会分,一十一亿八千七百二十五万八千一百八十九。

    会日法,四千二十万四千三百二十。

    会日,百七十三。

    余,五万六千一百四十三。

    小分,一百一十。

    交法,五亿一千二百一十万四千八百。

    交分法,二千八百一十五。

    阴阳历,一十三。

    余,十一万二百六十三。

    小分,二千三百二十八。

    朔差,二。

    余,五万七千九百二十一。

    小分,九百七十四。

    蚀限,一十二。

    余,八万一千三百三。

    小分,四百三十三半。

    定差,四万四千五百四十八。

    周日,二十七。

    余,一十万八百五十九。亦名少大法

    木精曰岁星,合率四千一百六万三千八百八十九。

    火精曰荧惑,合率八千二十九万七千九百二十六。

    土精曰镇星,合率三千八百九十二万五千四百一十三。

    金精曰太白,合率六千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五十五。

    水精曰辰星,合率一千一百九十三万一千一百二十五。

    张宾所创之历既行,刘孝孙与冀州秀才刘焯,并称其失,言学无师法,刻食不中,所驳凡有六条:其一云,何承天不知分闰之有失,而用十九年之七闰。其二云,宾等不解宿度之差改,而冬至之日守常度。其三云,连珠合璧,七曜须同,乃以五星别元。其四云,宾等唯知日气余分恰尽而为立元之法,不知日月不合,不成朔旦冬至。其五云,宾等但守立元定法,不须明有进退。其六云,宾等唯识转加大余二十九以为朔,不解取日月合会准以为定。此六事微妙,历数大纲,圣贤之通术,而晖未晓此,实管窥之谓也。若乃验影定气,何氏所优,宾等推测,去之弥远。合朔顺天,何氏所劣,宾等依据,循彼迷踪。盖是失其菁华,得其糠粃者也。又云,魏明帝时,有尚书郎杨伟,修《景初历》,乃上表立义,驳难前非,云:“加时后天,食不在朔。”然观杨伟之意,故以食朔为真,未能详之而制其法。至宋元嘉中,何承天著历,其上表云:“月行不定,或有迟疾,合朔月食,不在朔望,亦非历之意也。”然承天本意,欲立合朔之术,遭皮延宗饰非致难,故事不得行。至后魏献帝时,有龙宜弟复修延兴之历,又上表云:“日食不在朔,而习之不废,据《春秋》书食,乃天之验朔也。”此三人者,前代善历,皆有其意,未正其书。但历数所重,唯在朔气。朔为朝会之首,气为生长之端,朔有告饩之文,气有郊迎之典,故孔子命历而定朔旦冬至,以为将来之范。今孝孙历法,并按明文,以月行迟疾定其合朔,欲今食必在朔,不在晦、二之日也。纵使频月一小、三大,得天之统。大抵其法有三,今列之云。

    第一,勘日食证恆在朔。

    引《诗》云:“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符合不差。《春秋经》书日食三十五。二十七日食,经书有朔,推与甲子元历不差。八食,经书并无朔字。《左氏传》云:“不书朔,官失之也。”《公羊传》云:“不言朔者,食二日也。“《谷梁传》云:“不言朔者,食晦也。”今以甲子元历推算,俱是朔日。丘明受经夫子,于理尤详,《公羊》、《谷梁》皆臆说也。

    《春秋左氏》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推合己巳朔

    庄公十八年春三月,日有食之。推合壬子朔

    僖公十二年三月庚午,日有食之。推合庚午朔

    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推合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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