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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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起飞之后就一直说个不停。他说他去中国是为了旅行,他为此特地打了半年的工,还学了中文。陈可怀疑他是不是一个绕舌歌手,不然他怎么能讲那么多。 “嗨,你知道吗,可,你喜欢MJ吗?” 陈可托着下巴,敢情他把她当成一个发音练习对象。“呃,还好吧。我听过惠特妮,知道吗?《保镖》。”陈可无心说话。 “噢——”然后是叽哩咕噜一长串英文,吉姆激动地说,“我有她的签名……” 陈可叹气,怎么不管说什么都能引起他的话题。问题是她已经很困了,可是他还要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陈可都不好意思打个哈欠。 这时一个人走到小伙子身边,讲了一串英文之后,小伙子却用中文说:“你可以讲肿文,我听的东。” “能用我的头等舱位子和你交换吗?”他很客气地说。 “OH,NO~”小伙子怪叫,“我布邀。” 陈可摇摇头:“听着,吉姆,你还是听他的话吧。OK?”她抬头看着那位,江凌宵先生。他的脸色可不怎么好看,如果这个吉姆再说下去,极有可能会导致飞机迫降。“那边有一位先生,很愿意和你谈天说地。你懂这个词的意思吗,就是说你可能和他说任何事。” 吉姆这才同意和江凌宵换了一个位子。江凌宵坐下之后一声不吭,陈可却忍着不笑。她终于明白了,这个说话难听的家伙,其实内心的感情并不如表现上看到的那么冰冷。至少她能感受到,他的热情如火,但他不善于表达。 ☆、马桶问题 回到祖国的土地,陈可感到好极了,还有那个家伙——陈可偷偷看了眼江凌宵。他正和张博衍说着什么,陈可看他时,他也看到了陈可,看了眼之后他马上转过头。 出来时,陈可又遇到了吉姆,这次吉姆很干脆,要了陈可的电话,说:“你们中国有句话,在家靠腐木,处门靠盆友。嗨,盆友!”他伸手与陈可激了个掌,看样子,他把陈可当成了在中国的朋友。 陈可心想应该不会再有机会见到吉姆了吧。 ** 天再次见到天悦时陈可有种亲切感。糟了,她这才想起来,什么也没给孙尧带,他知道了会不会说她没情没意。不过当务之急,她需要先回家休息,把时差倒过来。 江凌宵准了她的假,让她回家倒时差。 外面再好,也没有自己家好。虽然在美国住的是五星的威斯汀,但她是个睡沙发的料,沙发再大,也没有床睡着舒服。陈可回家洗衣了个澡,身子一沾到床单就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因为时差的原因让她睡了很久,醒来之后已是晚上了,她迷糊地想着这是几月几号的晚上呢就听到外面传一阵敲门声。难道又是上次那个疯子?陈可突然惊醒,前段时间就有一个人,不知为什么隔几天就会深更半夜来敲门。陈可没给他开过门,他说他要找他的女朋友。陈可说这里没有他的朋友,她想想可能是以前住在这里的人,现在应该搬走了吧。 那个人不死心,经常会在半夜里来敲门。你说他来就来,为什么一定要在半夜敲门,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这次陈可睡眠充足,人底气也足。气乎乎的她冲到门前,咣一下拉开门,当然外面还有一扇防盗门铁栏门。她要骂口大骂:“你神经病啊,每次都这个时候来敲门,都告诉你,你的女朋友没住在这里,你怎么就是不信——”陈可骂完才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张博衍。 “对不起,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的意思是,我家——你怎么会,知道的?”陈可惊讶万分,“我的意思是,你怎么会,知道我家在这里?” 张博衍笑着说:“慢慢说,你总会想起你要说的话。”他又站了一会儿,“不给我开门吗?” “请,请进。”陈可打开门,“我这里很小,别见怪。” “不会见怪。”张博衍进门一眼就看到一样在风水上很不好的东西,放在房间东南角的位子,怪不得江凌宵也说她是个倒霉,这样放能不倒霉吗? 陈可倒了杯茶:“我这里,只有白开水,没什么好招待的。”她有些手足无措的说,“你怎么会找到这里的,不是和江总在一起吗?” “凌宵那个家伙,见色忘义。” 这话是什么意思?陈可不明白:“那你为什么要到我这里来。” “他请我来,竟然想让我住在天悦。你知道吗,我不喜欢住宾馆。我说我能自己找个家,当然,是在风水最好的地方,钱我不在乎。”陈可忘了张博衍这个家伙是个精通风水的人,不管是找个地方住还是其他什么,都有一定的讲究。“我为什么在华尔街,因为那里是全美国风水最好的地方。” “你不会说我这里的风水很好,你想住在这里吧?” “当然不是,我只是找人一起吃饭,你有空吗?”张博衍说话做事很直接,是美国人的作风。“现在是晚上十一点,你们是不是把这个时间叫做吃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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