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自己的话来说,他本就是一个花痴,最喜欢的事,就是花间饮酒,花下陶醉。 不用说了,曹国舅一定是在某个寂静的地方,练习自己的口才了。这个曹国舅啊,总觉得自己的嘴皮子不够利索,所以总想着多磨嘴皮子,再多磨磨嘴皮子。尽管在其他七位仙人眼里,这曹国舅实在是太能说了,总说得大家心烦。 一曲《花间醉》悠然响起,那是韩湘子的笛声在婉转,在激荡。韩湘子自诩自己是个音乐家,能创造出世界上最美好的音乐。你还别说,这韩湘子作词作曲的本事还真有一套,他甚至能轻松地玩转各种乐器,无论见过的,还是没见过的。像这次来到西方异界,连从未见过的西方竖琴,他也能轻松地弹唱。惊得其他几位仙人目瞪口呆。 张果老是一个读书人。你瞧瞧,张果老骑在驴背上,又在吟那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而且没当他吟完之后,又会咳嗽一声,吟出他那句经典总结词:“嗯哈,读书,多乎哉?不多也!——” 吕洞宾一边喝着酒,一边舞者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男人最需要的,除了女人,就是酒和剑。酒能让男人陶醉,剑能让男人振奋。每当他舞剑的时候,那就是在舞他的心xìng,舞他的人生。换句话说,只要在挥剑奋击的时候,他才能感受到极大的满足感,他能够享受到男人最自在的威严。 八仙里面,最有心计的铁拐李,则在洞府堂中高卧,遐思。铁拐李不像其他的七位仙人,总是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他有着太多的心事。来到西方异界之后,虽然他引着七人大败人族,对兽族立下大功,但这一切,离太上老君交给他的任务,还差得远呢。而最让他郁闷的,是他仿佛已经回不到东方天界了,那条过来的路,好像只是单向的,根本就不能返回。铁拐李一直想把道教文化在西方异界发扬光大,却发现这片土地上过于复杂,几乎没有传播道教的土壤。 首先,自己等八人所居住的兽族,是一个以海神波塞冬为守护神的种族,崇敬的是大海,而不是我东方天界里的土地。很多兽族人的理想,就是能够与大海搏击,依靠大海的力量追求自身的强大,而最后最神圣的归宿,也是海葬。可想而知,在这样的种族里传播道教,会有多难。 那个神秘的几乎从未遇到的暗夜jīng灵族,是以月亮神赛勒涅为守护神的种族。当然了战神雅典娜,爱与美之身维纳斯也都眷顾于这个种族。暗夜jīng灵族的族人们有一种天生的高贵与自负xìng,他们总觉得自己的信仰是最好的,根本看不起其他任何的信仰。他们骨子里的这种骄傲,排他xìng的自我欣赏,阻止了他们的进步,却也锻造了他们打不断的骨头。所以你很少见到主动投降的暗夜jīng灵族士兵,而暗夜jīng灵族无论经历多少次失败,依然种族不灭,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对这样的种族,你好传播你的道教文化吗? 不死族倒是很能兼容并蓄的种族,他们很讲究实用主义。只要这东西是好的,他们就拿来用,根本就没有自身的道德与情感约束。你可以说他们很有信仰,也可以说他们没有信仰。他们以冥王哈德斯作为自己的守护神,而冥王哈德斯是掌管死亡与地狱的。你说,一个把死亡都看得透透的种族,他会信奉什么?再者,你敢把道教的jīng髓,交给一个以毁灭他人征服世界为目的的种族呢? 那么人族呢?铁拐李不断地思考着,除去自己与人族结下的梁子,人族是不是最适合弘扬道教呢? 铁拐李正分析间,却不知,危险已经来临…… ………【第七十一章 大闹八仙府(下)】……… 但听得yīn风大起,一个兽族步兵模样的人“呼——”的一下子自窗外飞入,直扑下铁拐李的脑壳。 饶是铁拐李身经百战,赶紧一个翻身,自床上跌落下来,躲过了致命的一击。 没等铁拐李反应过来,兽族步兵再至,直接扑向已倒地的铁拐李。这一下速度太快,来不及躲闪,铁拐李只能一抬右脚,将扑向自己的兽族步兵踢飞。 没等那兽族步兵落地。,何仙姑的荷花早已飞出,径直套在兽族步兵的头上,然后一个360度旋转,将兽族步兵的头颅拧下。 这时候,蓝采和的花篮早已飞出,万花齐飞之际,将兽族步兵的身躯团团围住。只一瞬间,那兽族步兵的身躯便化作一缕轻烟,消散而去。 “啊!——”的一声,铁拐李的痛苦身自何仙姑的身后传来。 连何仙姑在内的七位神仙赶紧扑将过来,发现铁拐李已将鞋脱下,露出刚刚触碰兽族步兵的右脚丫。但见那右脚一阵绿一阵黑,开始僵硬发木。 “大哥中毒了!”曹国舅喊了出来。 “不可能”,汉钟离摇摇头道:“以大哥的法力,普通的毒素根本侵入不了体内。” “还是赶紧运功吧。”吕洞宾立即做到铁拐李的身后,双手平推,贴于铁拐李的后心之处,一运丹田,一股热浪自体内滚滚而出,倾泻到铁拐李的身上。 可是运着运着,吕洞宾感觉自己的双手仿佛被吸住了,热浪与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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