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作文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香港娱乐圈大写真在线阅读 - 第43部分

第43部分

王菲、郑秀文、郑伊健、梁咏琪、吴倩莲、陈慧琳、朱茵、莫文蔚、杨采妮、张柏芝、谢霆锋、林心如、李玟等成了新一代偶像级明星,掀起一股新的“追星”热潮。

    王菲16岁从北京到香港,凭天赋迅速走红歌坛。她形象多变,充满挑逗意味的装束,曾引起人们各种议论……她就是香港歌坛的跨世纪之星王菲。

    1971年8月8日,王菲出生于北京。加入娱乐圈后,王菲起了个艺名王靖雯,现在她的艺名已被人们淡忘,而她的本名却越叫越响。

    王菲的爸爸是煤矿工程师,长期在外地工作,妈妈是某文工团的一名女高音歌唱家,也常常到外地演出。因此,王菲出生不久就被交托给隔邻的大妈照看。大妈是个好心人,她自己也有七个儿女,但对王菲仍然十分疼爱。于是王菲就把小孩子固有的对妈妈的依恋移到了大妈身上。后来,大妈有了外孙,就将王菲送到了托儿所,到星期六大妈才接她回去。于是,王菲这惟一的感情依托也失去了。王菲感到十分孤独。有一次,她病了,发高烧,头上长了许多疮,大妈知道后忍不住把她接了回家,怕枕头压着她头上的疮,就抱着她睡。直到现在,王菲仍然十分感激大妈对她的爱。托儿所的日子是漫长而灰暗的,王菲哀求妈妈不要送她到托儿所去,妈妈不答应。因为妈妈怕影响大妈照看自己的孙子。大妈后来又添了一个孙子,妈妈就把王菲寄养到上海的姨妈家。

    王菲又经历了一次痛苦的家人分离,来到一个陌生的新环境。哭也没用,她变得更加沉默,而且学会了把喜怒哀乐深埋在心里。姨妈家并不富裕,她印象最深的是常吃一些烂了一点的水果。

    两年后,6岁的王菲回到了北京,终于和爸爸、妈妈及哥哥团聚。虽然妈妈没有给王菲太多的母爱,但却遗传给了她一副好嗓子,还有对歌唱艺术的热爱。从小学到中学,王菲经常代表学校参加歌唱比赛。但是妈妈却反对她唱歌。不过,王菲还是很执著地唱自己的歌。

    歌声伴着她渐渐长大,她出落成了一个美丽的少女,一双眼睛又大又亮,一汪秋水似的,又隐约含着几分迷惘。

    1987年底,18岁的王菲和妈妈一起来到香港,与在香港工作、生活了多年的父亲团聚。

    作为移民,他们日子还算过得去。但王菲感到不快活,因为离开了北京,在人生地不熟的香港,没朋友、伙伴,尤其广东话难学,语言上的隔阂,使本来就认生的王菲倍觉孤单。

    由于王菲一直喜欢唱歌,不久朋友介绍她拜戴思聪老师学歌。老师觉得很有信心。两年过去,戴老师带她去找唱片公司,从此,王菲由一个爱唱歌的女孩正式成为签约歌手,步入香港演艺界。香港“宝丽金”的负责人程小宝第一次看到王菲时,王菲还不太会说广东话,而程小宝自己也不太会北京话,两人艰难交流了20分钟。程小宝想,反正唱歌的人要在录音室见真功夫,老谈下去没有用处。第二天进录音室,听了一会儿,程小宝当场就签下了王菲。

    陈小宝说:“她是那种只要是做唱片的,一定会赶快签下的歌手。”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台湾代理福茂公司负责人张耕宇的身上。程小宝早就在他面前提过王菲的优秀,张耕宇当时的心思完全放在所要培植的台湾歌手身上,直到一次拿了一叠CD回来,听到王菲的歌声,就立刻打长途电话给程小宝,开始洽谈签约王菲的细节。

    张耕宇对王菲的形容是“全面性的歌手,娴熟于各种演唱技巧,可以做各种的变化转折”。1989年她顺利推出第一张个人唱片,其中的《YOUREMYEVERYTHING》叫人耳目一新,得到“生力军女歌手”铜奖。从此她开始在香港乐坛崭露头角。1990年出了第二张个人专辑,又夺得年度“叱咤歌坛女歌手”铜奖。

    刚有一个好的开始,她却突然要跑到美国去读书。

    老板对她说:“你的可塑性很高,嗓音又有种特殊的味道,是不难出头的,现在离开很可惜啊!”她感谢老板的欣赏,但还是去了美国。

    王菲回忆说:“当年只是想出去走走嘛!我家有很多亲戚在加州,还去了纽约,因为听许多人说那儿很有趣,就想去认识一下。这次去美国对我的心情当然有帮助,因为在香港就是工作,但工作不一定就是想做的事,心情很紧张,去美国走了一趟之后,心里舒服很多。”

    当年她去美国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她感到压力很大,忍受不了别人对她的评头品足。但只过了半年,她又突然飞回了香港,重投娱乐圈。

    不过这时她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再像以前那样执著于别人的评价了。她说,在美国,尤其在纽约,人们的打扮和言谈举止,都力求体现自己的个性,都充满信心,毫不介意别人的看法,所以他们生活得很开心。她似乎得到了很大启发,加强了自信,决定重投乐坛发展。

    回港后,1992年,她出了第四张专辑,其中一曲《容易受伤的女人》横扫千军,成为当年夺得各项奖项的金曲。声势之盛,无人能出其右。

    l993年,由她自己填词的作品《执迷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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