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书迷正在阅读:笑出泪花·齐哲幽默1000篇、[ HP 重回少女时代、岳飞传、不想做空姐-我的空姐生活经历、英雄的时代、妖怪俱乐部!、血狼团、天下归元-帝凰(沧海长歌) 出版、从上海滩小瘪三到民国大文豪、盘龙:虎纹战士身负鸿蒙灵气
盛可以: 我们充满希望地说,随着网恋的人数增加,也会有越来越多进一步的亲密接触,即见面。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保不准会遇上色狼和流氓,且女性自己也会越来越警觉。我想,女子防身术班也即应运而生啦,很多健身房,体育馆就可以大力兴办这一产业了。嘿嘿。再比如防暴产品,如随身小电棍之类,都会成为热门货。呵呵。网恋群体声势浩大,我很看好这个市场。 荆歌: 真不知道网恋的人们中,去网上寻找爱情者居多呢,还是渔艳猎色、放纵自己内心的性乱欲望者居多? 盛可以: 真心寻找爱情的,要么是傻B要么是现实中的无能者。大多数的爱情不是寻找来的,是在网络的暧昧与摩擦中不经意发生的。当然,猎艳者也不少。人总是有不少欲望的。我一个朋友说,他单位的一个老处长,48岁了,还经常在网络上“泡MM”,并且恬不知耻地经常问他“我爱你的爱字怎么拼?”网络上像老处长这样的男人,太多了。有个什么“碧海银沙”的“人到中年”聊天室,几乎都是三四十岁的人,起初只有“聊天室一”,没多久,聊天室总是满员状态,于是相继开了“聊天室二”,现在都“聊天室六”了。你说,光是聊文学,聊人生,聊社会,有这么吸引人吗? 荆歌: 要是聊文学这么吸引人,可以的长篇《水乳》《火宅》就会有上千万的印数了。 洪治纲:对于这种网上的爱情,大多数理智还没有退化的人都明白,它纯粹是一种情感游戏,或者说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情爱理想的自我满足。无论你是黑人还是白人,无论你是有妻儿的还是货真价实的光棍汉,无论你是八十岁的老太还是十八岁的翩翩少年,也无论你是“第五者”还是“第八者”,都可以继续“深造”。大洋洲的某个男士一旦与拉丁美洲的某位女士谈得投机,彼此就可以秋水伊人、白马王子地尽情想像,爱你万万万年,爱你到第五十八世纪,爱你爱得死去活不过来,只要彼此心血来潮,或者情到深处,尽可以打上最肉麻的表白。更有甚者,相谈不到三次,甚至还不知道对方究竟是男是女,就迫不及待地在网上举行像模像样的婚礼。 荆歌: 那么,网恋会不会对婚姻构成冲击与威胁?对已婚人士,能不能做到明里婚姻,暗中网恋,互不干扰,相安无事? 盛可以: 肯定会造成威胁。感觉这东西,有点东西掺进去,总会是不一样的。但是相比之下比按摩中心美容院带来的后果要低。主要适合那些平日正经但同时爱幻想对婚姻和规律性性生活乏味的人群。至于能不能做到相安无事,我想这得看这个男人或女人的敷衍水平了,也因家庭模式、状况而异吧。 葛红兵: 我对于网恋的态度是这样的:一、网恋是虚拟的,所以不管现实中你是否结婚都可以参与网恋。网恋和恋爱一个发生在网上,一个发生在现实的世界里,就如同天堂和人间的区别,互不干扰。二、网恋必须是虚拟的,所以不管热恋到什么程度,网恋导致的关系,包括精神关系和肉体关系,都应是虚拟的,应以虚拟的方式进行之。三、网恋因为是虚拟的,所以不管热恋中发生了什么关系,现实中的人都应以虚拟的态度来对待它。 以上三条原则,我把它叫做我的网恋三原则。在具体执行的时候,我认为第一条最重要,第二条和第三条则是补充条款。之所以想到这三原则,是因为这三条原则可以规范网恋,使网恋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或者后现代化的轨道。 不知道各位是否同意。如果同意,我们可以把这个原则制定成法律,让人大通过,然后公布到网上去,大家可以遵照执行。 荆歌: 这项法律,要让人大通过,恐怕有很大的问题。首先,玩虚和实干,变得不好界定了。红兵认为,即使是发生了肉体关系,也还可以是虚拟的。这简直是强词夺理。其次,这个法,永远是对当事人有利。你通过网恋,与婚姻之外的人不仅发生了精神关系,还发生了肉体关系,你还是以“虚拟”的态度来对待它,但你的配偶不会同意这仅仅是虚拟。 施战军: 矛盾就出现了:虚拟作为限度,肯定是过于理想化的,聊天室里的网民没有葛红兵先生说的那么高尚,所以等于空想网恋主义;然而正因为它通往现实是不可遏止的,盛可以看好的市场就有可能成了色情狂俱乐部,你敢? 荆歌: 可以害怕了吧?别怕,战军吓你呢,没那么可怕。 洪治纲:有人对这种虚拟的爱情很不以为然,甚至大加讨伐。原因之一就是拿爱情这个神圣的东西开涮,实在是人类在精神上的一种自渎行为。此外,它还导致有些理智不够健全的人,动不动就要将虚拟化为现实。据说有个英国绅士就主动辞去舒适的工作,抛妻别子,跑到美国去见网上情人,结果发现自己心中的“红玫瑰”已是年近花甲的老太婆。 荆歌: 显然网恋是满足不了人类对爱的需求的,所以网恋了,最终还要见面,还要让身体走近身体。然而网恋双方一旦见面,常常是“见光死”。 施战军: 看来这是经验之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