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理事nim出点钱怎么了
「世界智慧财产权组织(wipo),一个可以查询丶注册商标的网站。」姜星辰解释道。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台湾小说网藏书多,????????????????随时读 】 说着,握着滑鼠的手继续移动。 又有几个界面被他调出。 分别显示着中国丶越南丶泰国等国家的商标相关界面。 「你没来的这两天,我搜集整理的一些资料,以及已经做了一部分的大事儿。」 「什么?」 「看这里。」 姜星辰将其中一个界面放大,占据了整个屏幕。 【申请人:/】 【申请商标:tara/皇冠/6-ara】 【申请地区:中国(含港澳台)丶越南丶泰国丶马来西亚】 【核心类目: 第41类:演艺娱乐服务丶公演企划丶电视节目制作等(核心演艺活动)。 第09类:音源丶实体唱片丶影像下载丶电子数码产品等。 第03类:化妆品丶香水等周边衍生品。 第25类:服装丶鞋帽等周边商品。】 尽管吃了文化的亏,朴智妍没能看明白这个界面上的全部信息。 但通过logo以及部分单词,已经判断出这是什么了。 商标申请表。 「你要注册我们的商标?」 意识到这一点,朴智妍立马警觉起来,身子往边上侧开了些,紧紧地盯着姜星辰的侧脸。 「的确是这样,不过这个并不是由我来申请。」 「什么意思?」 「根据《商标法》当中的[着名组合条款]的规定,包括着名人士的姓名丶名称丶艺名或其缩写的商标,除非获得本人的同意,否则不予注册。」 「这样吗?」 「t-ara是大众熟知的着名团体,其名字的权利归属与成员个人紧密相连,当然得你们同意才行。」 「我们?」 「嗯哼少一个人都不行,这也是智妍你接下去要做的事情。」 姜星辰松开滑鼠,踱步绕到桌子前,简单说明了一下他要做的事情——抢占先机。 既然已经知道金光洙有这方面的想法,没道理坐以待毙。 只是按照刚才所说的,由他去申请商标的结果只有一个——被打回来。 就算朴智妍出面,也不行。 所以需要她想办法拿到所有人的授权,包括已经消失了差不多半年的全宝蓝丶朴素妍。 「如果这个商标被bk娱乐,或者说金光洙注册掉,你们只要敢用t-ara的名字演出丶发歌,甚至去做其他的事情,就会」 「会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一口气没跟上的姜星辰,稍作停顿时冷不丁听见这么呆呆的一句,差点被呛到。 他没好气地看着朴智妍,回答道:「你们会立马成为被告。」 「咳咳咳」 当听见『会立马成为被告』这话时,朴智妍忍不住轻咳两声,双颊也微微发烫。 刚才顺着姜星辰的思维往下去,下意识地就跟了一句。 没成想,闹了个笑话。 没有商标权的情况下,任谁去这样子违规使用,下场也只有站到被告席上去,然后赔钱。 她刚才的问题 e,属实是有点没带脑子了。 「好了,我们继续!」 同样没想到她会来上这么一句的姜星辰,吐槽过一句后,也没揪着这个继续调侃,而是打算将没说完的话接着往下说去。 「内」 听着这严肃的语气,朴智妍也不再胡思乱想,而是收拢起精神,准备认真听他往下说去。 鉴于bk娱乐此前并未注册过相应的商标,所以这件事情在操作上就相对简单许多。 只需要拿到六个人完整的授权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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