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5章 反向引导反客为主
但让金胜疑惑的是查就查呗,为什么蜀黍要把自己喊过来做笔录?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多想的,等会儿问下去就能知道了。 「我跟丁言丶唐远征两人都见过面,谭薇没有。」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这个问题等于脱裤子放屁,蒋博咋可能不知道。 之所以问出来,就是为了寻求正式记录在案,以及『解释』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的破绽而已。 普通人或许意识不到,可金胜是谁啊自然明白蜀黍打的什么主意。 「他们健身房大股东陆北,涉及到了一桩民间借贷类的诈骗案,一审被判了12年半,现在他的家人找我接手二审上诉事宜。」 「前段时间,我出于对辩护方向的考虑,就让陆北签署了一份『专项委托协议』,调取健身房近几年的财务数据。」 「当时负责接待,并接收『查帐申请』的人,就是丁言,健身房的副总经理。」 「随后没几天,他通知我申请通过了。」 「我就让同事赵毅,去把财务数据拿了回来。」 「经过专业人士的专项审计,发现了很多问题。」 「虚增成本丶gg投放效果与费用支出不匹配丶设备维护成本虚高丶私教与实际会员需求不匹配丶存在关联交易等等。」 「因此,我于4月11号,也就是上个星期五,上午10点左右,约见了丁言和唐远征,要求他们尽快予以更正,否则我将代表当事人陆北,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向税务部门进行反应丶向治安部门报案,追究两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唐远征希望我能给予5天的时间考虑。」 「这种合理要求,我自然不会拒绝。」 「情况就是这样」 蒋博立即追问道:「金胜,既然你发现了这么多问题,那为什么还要去找他们谈呢?」 「你是一个专业律师,应该很清楚,他们伪造财务报告,逃避纳税,侵吞公司利润这已经涉及到了刑事犯罪。」 「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向我们治安部门报案。」 金胜双手一摊,有些好笑的看向了蒋博。 「违法吗?」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好像并没有强制要求公民在发现有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就一定得报案吧!」 「事实上,绝大部分公司,其实都有相似的情况发生,但为了保持运营稳定丶避免人心惶惶丶产生舆论之类的,很多老板都会选择私下解决,要求涉事人员退回违法所得,主动离职等等之类。」 「所以被其他股东侵占了利益这种事,还是得受害人自己拿主意才行。」 「我是他的律师不假,但我们签署的委托协议中,明确标注了『代理事项』是诈骗案的二审上诉。」 「专项委托,也仅仅只能调取公司财务数据,并不包含后续处理。」 「我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找到最有利于当事人,最符合现行阶段的方案。」 「因为时间不等人啊!」 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律师职责上,这番回答都属于滴水不漏级别的。 最主要的是,金胜还很『随意』的翘起二郎腿,整个人轻松的靠在椅子上,完全是一副『你奈我何』的嚣张样。 底气看上去,不是一般的足。 蒋博干了这么多年的蜀黍,录口供的人不知凡几,除了偶尔有一两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刺头之外,还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 心里那种别扭丶不习惯的感觉,让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但不得不承认人家说的没毛病。 「金胜,你所说的时间不等人,具体指的是什么?」 来了 金胜心里一乐,自己故意在最后的时候说出这一句,目的正是为了引起蒋博好奇,从而发问。 这叫:反向引导。 脑子好,懂法律,知规避,套路深,长的帅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蒋警官,您是刑侦支队的,应该很清楚,一件案子从线索核查丶正式立案丶开展侦查丶批准逮捕丶移送审查丶退回补充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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