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0章 我要追责
随着金胜的话音落下,整个办公室瞬间变的安静无比。 不仅另外两个检察官立即抬头看了过来,就连来办事的那位律师同样如此,脸上明显还带着惊讶。 好像在说:这是谁的部将,竟然如此勇猛。 安妮倒还好,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立案监督这种事,平时嘴里嚷嚷比较多,但真正用上 根据检察机关的办案数据显示,监督案件整体在刑事检察业务中的占比不足5。 甚至多数线索都是来源于当事人自行申诉丶检察机关依职权主动发现,或被害人直接申请。 而在办理过程中,尤其是走到审查起诉阶段的,并由律师主动提出申请的那更是少之又少。 至于原因? 共有3点。 第一,根据现行规则,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等于把『立案监督请求』转化成了公诉部门对治安阶段侦查合法性的常规审查,不需要去走专门的流程。 第二,检察官本身就得依法审查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包括立案的正确性。 律师只需要在完成阅卷后,针对立案违法问题,在?辩护意见中专门提出来,要求纠正就行。 第三,单独走立案监督需要重新提交材料丶走审批流程,会拉长案子的处理周期,有点得不偿失。 特别是对没有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并不友好。 谁会愿意在里面待的更久。 当然,还有最重要一点,既没写在规定里,也没有老师教的。 那就是一旦在这个阶段,律师主动递交申请处,提出立案监督,便等于开启了『死磕』模式。 本来,检察官在审查一件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发现了什么不对的地方,便会立即要求治安进行弥补。 要么有针对性的进行『小补充』,要么正式退回补充侦查。 最后实在不行,那就做个『不起诉』决定,大事化小丶小事化了。 治安没事丶检察官也没事。 可现在金胜等于掀开了这层『遮羞布』,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治安部门。 简单来说,就是你们别再想着内部消化了。 哪一个环节违规了,违法了,犯罪了,那就按照相应处罚标准来。 我要追责 安妮顿了几秒钟后,伸手接过看了起来。 申请人:段承业 委托辩护人:金胜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对本案的立案合法性进行监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丶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因在网络平台发布针对冯越的视频,被治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二丶本案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法定立案标准,具有严重违法的嫌疑。 根据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寻衅滋事罪针对网络侮辱他人行为的立案。 必须同时满足『破坏社会秩序』和『情节恶劣』两个法定要件,但本案现有证据无法满足立案要求 金胜在申请书里,先是把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进行了梳理,接着将『罪名』的几个构成要件拆开来做了逐一的反驳。 再把治安方面,从冯越报案开始,到抓人丶做笔录丶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疑点』明确指出。 最后,则是借用办案程序丶收集证据指出钱敬这个案子主办警官,具有『以权谋私丶滥用职权』的嫌疑。 一丝一毫丶一个标点符号都没落下。 通俗点来说,金胜就是在明晃晃的告诉安妮,绝对有人向打了招呼,要利用刑事手段来『整死』段承业这个所谓的嫌疑人。 她最好能把一切都调查清楚,还当事人一个公道的同时,更要追究钱敬,乃至治安所其他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否则事情可不会轻易完结,把其他人也给扯进去都说不定。 至于怎么对付公家人,金胜可是很有经验丶很有心得滴!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