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即将宣判
「公诉方,你这边有没什么问题,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询问的。」 桂楚宁没有正面回答金胜的请求,反而对着龚锦玉这边问道。 估计是不想当着人家面 「没有。」 「好,请法警将宋佳怡带出法庭。」 本书首发台湾小説网→????????????????,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听到主审法官的指令后,一直站在旁边的女性法警便上前了一步。 此时的宋佳怡额头冒汗,神情惊慌。 才走了两步,便腿一软往地上倒去。 还好法警及时搀扶住。 妄想着利用『性别优势』,捞一笔快钱。 却没成想把自己都给搭进去了。 金胜见到这一幕,心里忍不住感叹道:『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这个案子如果不是碰到自己,或许真能成功也说不定。 陆敏宇这个倒霉蛋实刑还是缓刑先不说,身上背个案底那是肯定的。 万一再碰到什么事,治安所一输入名字好家夥,原来有前科啊! 完全不用考虑,绝对会偏向对方。 这就是大家口中常说的:『戴着有色眼镜看人』。 等宋佳怡出去后,主审法官才看向金胜这边说道:「被告人律师,等本次庭审结束后,法庭会向治安机关进行移送。」 「待进一步查清事实后,再另案处理。」 金胜微笑道:「我方尊重丶并充分认可法庭的处理方式。」 面子都是相互给的。 桂楚宁点了点头,接着问道:「那关于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还有其它问题吗?」 明知道大势已去,哪里还会找不痛快。 龚锦玉此刻的脸上,有点忧心忡忡的样子。 面对法官的提问都不知道回答。 还是一旁的李睿聪反应过来,连忙开口道:「没有」 金胜现在是稳坐钓鱼台。 当然不会再画蛇添足了。 「好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龚锦玉正在失神,李睿聪只能自己上了。 随即便拿出一份文件资料开始发言。 「尊敬的合议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在本案中,被告人陆敏宇」 「虽说两人在酒吧时,口头上进行了约定,但就交易的内容,本身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因此,是不受任何保护的。」 金胜听到这里差点喷出来。 这是什么奇葩思维。 一个刑事案件,你给我搞个《合同法》『效果』认定逻辑。 都照你这么说,以后随便谁『非法买卖』结束之后,报个警就能把人给送进去。 因为这个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不予认可? 那不得天下大乱了。 金胜估计人之多丶关不下。 审判席上,三个法官也都微微蹙眉。 明显也听出了里面的『悖论』。 按理说,这种低级错误,公诉方不应该堂而皇之的拿到法庭上来说。 莫非是被金胜给打乱了阵脚,临时添加上去的? 此时李睿聪没有停顿,接着往下说。 「两人当晚到达酒店房间后,由于宋佳怡醉酒失去意识,她身上的衣物」 「被告人无奈,只能作罢离开。」 「公诉方认为,无论两人事前是否约定,宋佳怡反抗的行为,就是个人意志『拒绝』的体现。」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综上所述,被告人陆敏宇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j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丶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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