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善意第三人
「舅妈,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是这个行为太过分了。」 「明明是我朋友的狗,被人偷走了不说,还得花这么多钱买回来,问题是警察还不管。」 「这还有天理吗?还有法律吗?」 自己这个表姐的肢体语言那是相当丰富。 在外人面前绝对是一副淑女的样子,但要是跟她混熟了,就能看到她活泼好动的一面了。 特别是现在,一脸的不可置信,双手往前一摊。 让人看了都忍不住发笑。 「大姐你看看,你们家静静还是跟小时候一模一样,就算要订婚了,还是小孩子的性格。」 「改不了,这辈子我看都难,就算以后她自己也当妈了,估计还是这样。」 大姑笑着回了一句,接着又对着邵合年说道:「小邵啊!你比较稳重,可得多担待着一点。」 邵合年也露出一丝宠溺的笑容道:「阿姨,没事的,我就喜欢静静这个性格。」 这狗粮撒的,让人猝不及防。 越是平淡,越是顶饱。 王静静这下骄傲极了,脖子一扬道:「哼,听到了吧!」 两人的性格倒是还挺搭,一动一静。 王静静眼珠子一转,看向金胜道:「小金子,你是律师,你来说说看,我朋友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金胜本来也不想掺和,有事的又不是王静静本人。 不过既然问到了,还是提点几句。 反正就是件小事而已。 「你朋友的狗是自己买的,还是别人送的?有没有付款凭证,或者是发票?另外养狗的手续和证件都办了没?」 「养了几年的狗,平时拍的照片丶视频之类的有没有?」 一连串的问题让王静静连忙制止了。 「停停停你说慢一点,我把问题发给她。」 金胜耸了一下肩膀,又重新说了一遍。 过了一会后,对方回了一条语音,王静静直接点开播放了起来,还特意把声音调大了几分。 「嘟嘟是我爸买的,花了8000块,有转帐记录,疫苗接种的证明,狗证都有。」 「照片跟视频手机也有,但是我给警察看了,还是没有用啊!」 「他们说,无法证明宠物店的这条狗就是我的,因为嘟嘟脖子上写着名字的狗牌没有了。」 「可是那明明就是我的嘟嘟,他一看到我就一直想从笼子里出来,一直叫唤。」 说到最后的时候,语气里甚至带着点哭腔。 宠物养的时间久了,确实会有感情,特别是小猫小狗这种。 王静静也拿着手机,等着金胜的指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狗作为一种动产,可以被个人所有,因此属于个人财产。?」 「你让她把转帐证明拿给警察看,在说明情况后以盗窃的名义,正式报警并要求立案。」 「8000块钱,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属于数额较大级别的。」 「偷狗的一旦被抓获,量刑标准会在二到三年。」 「一旦立案后,你朋友可以要求申请进行dna验证。」 「只要能确定那条狗是你朋友所有,那就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 「如果对方说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这条狗,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那么可以让对方出示付款证明。」 「如果对方有这个证明,那么就能顺藤摸瓜,帮助警方找到偷狗的人。 「不过你的朋友,可能就需要前期支付合理价格的方式从商贩处先买回??来。」 「但是这个钱,可以向偷狗的人申请赔付。」 「如果对方说是用的现金支付,也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那就得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你朋友就完全不用付任何的费用,把狗给拿回来了。」 「至于有没有犯罪,那就需要警方去调查后才能知道。」 金胜慢慢的口述,王静静飞快的打字,不时还停下来再问一遍。 「呼终于搞定了,手都给我累抽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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