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妖精也分公母求双倍月票
妖精也分公母(求双倍月票) 演唱会结束之后,还有一个慈善晚宴。 这么多人来捧场,肯定不会让他们唱完就走。 赞助方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扩大他们的影响力。 沈奇难以避免地就遭遇了李宗胜。 这位创作圈的宗师级大佬,对于沈奇也是充满了好奇。 一番寒暄之后,就开始了交流。 「你当时怎么想到这些词的呢?」 虽然沈奇的作词有堆砌的嫌疑,可问题是脑子有足够多的东西,才能谈得上「堆砌」。 李宗胜不是以自己的喜好,而是站在创作的角度去评判《青花瓷》。 「积累!」沈奇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其实在初中的时候就尝试写歌了————」 「那你挺热爱写歌的,你最喜欢什么歌?」 李宗胜还以为沈奇是万中无一的创作天才呢,他甚至想过收沈奇为徒教他创作。 这些年,他产量和质量大不如从前。 于是就开始收徒卖课。 小明就是其中之一,还得到了李宗胜「极高」的评价。 「当然是《漂洋过海的来看你》!」 沈奇记得贴吧里有个老哥写了个关于李宗胜的逆天帖子: 李宗胜抛下怀孕的妻子去加拿大追林忆莲,到人家楼下站了一夜没被搭理,于是他写下一首《为你我受冷风吹》。 在楼下小面馆吃饭的时候,对面坐了对情侣,他有感而发写下了《漂洋过海来看你》 0 回去的航班上看上一个空姐,写下了首《鬼迷心窍》。 没文化的人乱泡妞是叫下流。有文化的人就叫才子风流。 堪称渣男界的祖师爷。 可惜,那时候年轻,连电线杆子都能抱着爱一下,现在年纪大了,爱不动了,灵感也开始枯竭了。 「我还以为是《鬼迷心窍》呢!」 李宗胜有点遗憾。 文化人都希望能够遇到知己。 「沈奇~」 有人把手扶在了沈奇的肩膀上,正是今天的嘉宾之一瞿颖。 这姐姐一身简约黑色礼裙,修长的身材包在里边就像蛇一样,此时褪去了舞台上的随性飒爽,气质显得清冷疏离又略带魅惑。 「瞿姐~」 沈奇排练的时候就和她叙过话,留了联系方式。 他记得瞿颖目光清澈,有种见惯了世面的淡然,再加上彼此差了十岁,对他应该是不感兴趣的。 怎么这会儿直接上手了呢? 「最近有没有写什么新歌啊?」 说话的时候,手不仅没有收回去,还从沈奇的肩膀往下,放在了胸口稍微朝上的位置。 这就比较暖昧了。 当然,不放在胸上的话,还谈不上「下流」。 「你们聊,我去找房龙喝一杯!」 李宗胜哈哈一笑,给了沈奇一个你今晚要注意身体的眼神。 沈奇没有把瞿颖推开。 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耐心等一等就知道是不是开玩笑了。 「帮帮忙,江湖救急!」 瞿颖凑过来,在沈奇耳边小声的说了一句。 看上去就像是在调笑一样。 「小明?」 沈奇很配合地搂住对方的腰,他已经看到小明往这边来了。 「对,之前拍《千机变》的时候就纠缠不清,现在又不依不饶,这特么都办酒会了,还约我出去喝酒————神经病!」 瞿颖喜欢的男人,要么好看要么有才要么能干。 最讨厌这种不学无术的二世祖。 身体还差得离谱。 年纪轻轻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 关键是她还不能翻脸,房龙不是她能得罪起的,就算她已经赚够这辈子花费的积蓄,也不想用这种惨烈的方式退场。 所以,找个临时挡箭牌就成了最好的处理方式。 在一堆油滑老牌艺人丶纨絝二代里,沈奇帅气丶有才,气质乾净温和,绝对是最安全丶最靠谱的临时挡箭牌。 选别人,万一顺水推舟,她就后悔莫及。 选沈奇,就算最后木已成舟,也不是不能接受。 「嗨,你们两个,等会出去唱歌吗?」 小明当然不可能上来就和沈奇抢女人。 那样实在太low了。 而且他爹就在酒会现场,看到了肯定把他一脚踢飞五米远。 只要给沈奇足够多的压力和时间,他会知道该怎么选择才是最有利的。 当初和瞿颖合作《千机变2》的时候,他就被瞿颖的模特身材和高冷气质所吸引。 可惜,瞿颖根本不给他机会。 得不到的才更让人向往。 这次一起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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